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北塔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邵北办通〔20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5年北塔区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教育工作股、政工股、财务基建股、办公室、督导室、教研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教育工作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学位规划、统筹安排、政策咨询、应急处置和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免试入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原则。
三、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我区招生政策、年满六周岁的儿童(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适当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出生)。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2025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且符合我区招生范围条件政策。
四、报名类型及其判定标准
报名 类型 |
判定标准 |
报名需提供资料 |
补充说明 |
1.户籍房产两证生 |
学生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详见补充说明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2.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资料原件(详见补充说明2)。 |
1.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户籍页。 2.房产资料指房产证、网签备案的法定购房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两人以上共有的,所有权须为平均产权或产权不低于50%。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市区的无房证明,且祖孙三代必须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无房证明在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外街与民族二巷交叉口西180米)。 3.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登记证明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须提供居住证原件。 4.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5.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皆需开具)在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地址:邵阳市大祥区西外街与民族二巷交叉口西180米)。 6.挂靠户口不能以户籍作为入学依据,原则上要求回原籍就读。需在北塔区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7.证件(除无房证明外)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或证件不齐的,原则上回原籍就读。需在北塔区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8.房产一证生需提供正式水电发票。 9.提交的所有材料,须清晰完整,掐头去尾、局部佐证、模糊不清等情况,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10.报名北塔区辖区内初中学校的返城生,直接在招生平台中选择“返城生”报名。 11.以上报名类型的优先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户籍房产两证生、户籍一证生、房产一证生、随迁子女(证件齐全)、随迁子女(证件不全);学位不足的,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至有学位的学校。 |
2.户籍一证生 |
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不含挂靠户口),但无房产。 |
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详见补充说明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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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产一证生 |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但户籍不属于学校招生区域的。 |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详见补充说明1,如学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上传出生证明); 2.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资料原件(详见补充说明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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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随迁子女(证件齐全) |
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或务工(缴纳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详见补充说明1,如学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上传出生证明); 2.学生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详见补充说明3); 3.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内的无房证明(详见补充说明5); 4.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同步上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办理时长达到6个月以上的营业执照原件(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营业执照办理时间须满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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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随迁子女(证件不全) |
学生法定监护人实际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或务工并长期租住,但相关证件不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 |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详见补充说明1,如学生和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上传出生证明); 2.学生和法定监护人在市城区内的无房证明(详见补充说明5); 3.学生法定监护人至少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居住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等材料原件。 |
五、操作流程
(一)线上报名
1. 初一、小一线上报名时间:
初中:2025年8月1日至8月7日。
小学:2025年8月7日至8月11日。
各中小学均设报名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对家长提供咨询与指导。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 15:00-18:00。
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2025年邵阳市北塔区城区小学、初中学位。
2. 线上报名操作方法:
(1)方式一:下载“湘易办”移动APP,注册后登录“湘易办”,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点击“个人事项”中的“教育入学”,点击“邵阳”,选择“邵阳市区”进入“邵阳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2)方式二:关注“邵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义务教育报名入口”,点击“市直及三区”,在登录弹窗输入注册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3)方式三: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点击“入学”,选择“立即办理”,在“学生的入学地区”栏选择“邵阳”,点击“邵阳市区”,进入登录弹窗,凭注册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
3. 资料填报
2025年秋季需到北塔区就读初中一年级、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均须于规定时段通过前述方法登录“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申请学位。按生源类别上传拟入学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照片,严格按划定区域申报学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留存入学相关证件以备必要时核查。网上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每个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生源类别进行申请,不得重复报名登记,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报名填报时间截止信息将不可修改。如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所申请学位无效,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符合申请学位条件但没有在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学生,需接受教育局学位调剂。
4. 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符合条件的插班生不在网上报名。
需要插班入读的学生,于8月27、28日持学籍卡、户籍、房产证件等资料到居住地招生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接收插班生入读的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接收学生插班入读;小学超45人的班级和初中超50人的班级安排插班入读需报教育局同意;民办学校接收插班生须报教育局审批,且不得接收公办学校转入的插班生。若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对应学校登记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向具有富余学位的其它片区内学校进行调剂。
(二)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审核严格遵循“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核。
1. 招生学校审核。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范围,依托“邵阳市市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采用线上查验、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验、现场查验、入户核验等方式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需抽签摇号小区生源,学校核验资质后,组织公开摇号抽签。上述结果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逐级上报至市教育局(详见附表2)。
2. 区教育局复核。区教育局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対各校审核情况进行复核。
3. 优录对象审核。高层次人才子女资格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烈士、现役军人子女由邵阳市军分区审核认定。
(三)录取流程
根据招生平台报名信息的核验结果,对照各中小学校招生片区和招生计划,按相对就近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片区录取。
对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至仍有富余学位的公办中小学校。
(四)新生报到
8月29日,公布线上报名的初一、小一新生录取结果。
8月31日初一、小一新生根据系统显示录取结果或录取短信,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相应录取学校报到入学。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所有初一、小一新生均按照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中小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二)坚持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民同招、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调剂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入学,坚持应入尽入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五)坚持均衡编班。各中小学校入学后要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严禁成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以“重点班”为噱头招“尖子生”等行为。
(六)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对招生片区、生源类别划分、信息审核、录取流程、微机派位等关键信息要进行重点解读,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均衡分班的良好氛围。
(七)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掐尖”选拔生源、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收取择校费和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等违规招生行为;严禁不按规定时间、程序及其他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和结果行为;严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更改学生报名、录取结果等行为;严禁“关系生”“条子生”;严禁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造成审核后出现虚假信息;严禁接受学生家长或关联人吃请及其他利益输送行为;严禁违规接收插班学生、空挂学籍,或者以借(寄)读、转学等名义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或在读学生行为。
(八)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1. 对于查实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跨区域招生和违规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在全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涉及民办学校的责成学校决策机构对校长予以处理;涉及公办学校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先停职后处理,且学校当年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2. 学校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更改录取结果等行为的;擅自超计划招生、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等其他违规招生行为;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审核后有虚假信息的,学校当年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且将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等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关系生”“条子生”、接受学生家长或关联人吃请及其他利益输送的干部及教职工,一律移交纪检部门查处。
3.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北塔区初一、小一招生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局举报电话:0739-5623815。
附件:1.2025年北塔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