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地欢迎您为北塔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区长信箱”互动交流栏目是由北塔区人民政府在“北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处理群众和企业投诉、咨询、求助和建议,密切联系群众和企业的窗口,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我们将对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认真办理、及时反馈,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一、写信须知
(一)写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区长信箱”的受理范围为生产生活中与人民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问题和困难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公德、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三)为使“区长信箱”高效、有序运行,及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请写清诉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主要事实和依据,内容应简明扼要,标题要尽可能点明主题。
(四)鼓励写信人实名反映诉求,我们将责成相关单位主动进行沟通,及时做好答复工作。
(五)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
二、涉及以下情形的信件将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一)内容含有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和不文明用语。
(二)联系方式不明确、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核实调查的信件。
(三)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事项的案件,请按照司法程序进行。
(四)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诉求,请通过区纪委监察委反映。
(五)其他不属于区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区长信箱”办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
受理范围为:
(一)网民评议:公众对政府及政府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批评;
(二)公众问答: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政策规定的咨询;
(三)建言献策:对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咨询投诉:公众对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监督投诉;
(五)其他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
不受理范围为:
各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反映问题事实不清、所提建议理由不充分,或者联系方式无效、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的信件,以及网上信访、举报揭发、推销类信函、邀请函、给领导的私人信件等不属于“区长信箱”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