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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BTDR-2022-00001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北政发〔2022〕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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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DR-2022-00001
北政发〔2022〕2号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耕地抛荒、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20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保护和利用耕地,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严禁耕地抛荒、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凡弃耕抛荒或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的,对承包方一律取消弃耕抛荒、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地块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严禁耕地抛荒。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凡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者,按照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对承包方依法终止合同,取消其农业项目申报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耕作或者另外依法重新发包的经营主体进行耕作。
三、鼓励耕地依法流转。凡无力耕种或举家外出务工的承包方,要合法采取流转、代耕、租赁、托管、入股等方法进行土地流转,搞好耕地耕作。
四、稳定双季稻种植面积。区域内宜种植双季稻的积极扩大双季稻种植,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必须种植双季稻。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2022年度双季稻种植户实行免费提供稻种,进行统防统治,并落实相关奖补措施。
五、稳步扩大旱粮种植面积。充分利用旱土资源以及高岸田、天水田等缺水田发展玉米、大豆、高粱等旱粮作物,因地制宜发展高效间套种等模式,稳步扩大旱粮面积。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