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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恢复 斑马线
来 信 人: 来信日期: 2025-3-14 信件编号: 00KF8R64
信件内容: 我是北塔区中驰公馆小区的居民代表,我谨代表小区全体公民提交关于恢复云山路中驰公馆北门与北塔区芙蓉学校之间道路斑马线的申请。 事实与理由:云山路中驰公馆北门与北塔区芙蓉学校之间道路路口学生较多,是学生上学家长送饭的必经之路,车流量较大,根据GB14886-2016国家强制标准,该路段符合安装交通信号的国家标准,但实际并未安装,且取消斑马线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的规定。 北塔区交管部门在取消该斑马线时未充分调研论证,未充分考虑民意,该行为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未采取听证,未提前向社会公告。 该道路斑马线的取消不仅影响了居民的出行安全,也给社区的整体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行人在过马路时车辆没有礼让行人,安全隐患严重。 现申请恢复该路段斑马线并安装交通信号灯。
办理情况
答复时间 2025-03-14, 区政府办 已处理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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