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全区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
2、组织研究起草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法制、标准建设,根据职责权限拟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完善与信息化有关的统计调查制度。
3、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网络安全规划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协调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进网络强区有关工程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
4、督促落实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方针政策;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理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6、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依法规范互联网舆情服务市场。
7、推动全区网络阵地建设,负责重点新闻网站规划建设,指导协调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相关业务,推动移动互联网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负责网站转载新闻稿源的管理。
8、推动全区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负责指导全区互联网行业党建工作。
9、贯彻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本准入和信息网络行为安全审查的有关政策;依法负责全区网络新闻业务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督促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等做好域名注册、互联网地址(IP地址)分配、网站登记备案、接入以及网络行为为主体身体信息核对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抽查监测和应急演练。
10、协调拟定扶持信息网络行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开展互联网经济和发展态势研究,协调协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行业投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区内机构开展金融信息服务业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等业务进行监管;协调建立网络金融信息发布、传播监管制度及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考评工作,开展网络媒体素养教育。
13、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14、指导、检查、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1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邵阳市北塔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共有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8人。内设三股及一个事业机构,三股为综合股、网络宣传与舆情应急股、网络管理和执法股。一个事业机构为北塔区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心。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北塔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8.9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网信、网宣工作经费及网络安全监测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舆情监控系统租赁及服务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4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持续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压减空间已十分有限。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7.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