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函》(委办便函〔2026〕1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2026年度湖南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北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