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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时间: 2025-02-14 16:52 来源:北塔区检察院 【字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对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15日,市委第十交叉巡察组向北塔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完成阶段性整改1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先后4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检察长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推动、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具体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0日制定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案》,并发布在工作网,要求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学习。各部门已分别召开会议组织了集中学习。二是2024年7月份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个月都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三是已于2024年11月底开展了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知识测试,测试合格率为100%。

具体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印发并施行《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明确院党组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组织做好“第一议题”有关准备工作,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三是2024年7月-12月,党组会学习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

具体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漏学学习内容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漏学的两个学习内容已经在2024年7月份完成补学。二是对近三年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对照每年的学习安排进行了一次梳理,对学习内容查漏补缺,未发现其他漏学情况。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照2024年度学习安排,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2024年7月-12月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

2.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彻底。

具体问题:行政检察力量配置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一名检察官助理调整到第二检察部工作,申报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时,已申报招录检察官助理,以充实行政检察力量。二是由政治部对我院的年轻干警进行摸底,梳理出符合任部门副职条件的人选,2024年11月29日,经院党组会研究,配齐第二、三部副主任,并报区委政法委备案。三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安排年轻干警参加上级院“导师带新人”活动,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干警参加培训后在院内开展传学讲学,2024年共有4名干警开展了传学讲学,干警的综合素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具体问题:抓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0日出台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明确了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的责任清单,2024年11月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2024年12月院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风险研判1次。二是为每名干警发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读物,要求干警自学,部门加强督促,目前各部门均已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024年11月份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将学习内容传达到部门每一名干警,加强干警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2024年下半年,在“两微一端”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14次,最新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1次,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2024年11月底开展了一次意识形态知识测试,测试通过率为100%。

具体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摸清防控底数。出台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以及各部门责任清单,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正式印发并施行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对外发布信息执行“三审制”,严格规范宣传报道稿件的报送和审批,确保报道准确规范,严防舆情风险。三是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湖南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发放书籍——《红线——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进行自学。四是为全体检察人员发放《国家安全知识百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总体国家安全的宣传,2024年进学校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集中宣传教育1次。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不扎实。

具体问题:没有进一步巩固成果的有力部署。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8月29日、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两次警示教育会,通报了年内上级下发的反面典型。二是2024年8月29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再次通报了我院近三年来受处分人员情况,要求全体干警引以为戒。要求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三是在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发布节前廉政提醒,督促干警遵守党风廉政各项纪律。进一步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向纪检组报告,邀请纪检组同志列席党组会参与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

2.监督责任缺位。

具体问题:日常监督有所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区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调整。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我院均向纪检监察组报告,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党组会,2024年7月-12月,派驻纪检组共列席党组会参与监督14次。二是出台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关于开展常态化作风督查的通知》,持续开展清廉检察建设等,加强对干警的监督制约,引导干警时刻保持警醒,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2024年8月-12月,我院政治部组织开展作风督查5次,发布作风督查通报5期。

具体问题:重点监督有所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20日出台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明确共性风险点,并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部门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司法腐败。二是2024年7月-12月,组织各部门开展了第三、四季度廉政风险自查2次,各部门均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要求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防范。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4年向市院、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22次。

3.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

具体问题:其他应收款有挂账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人对往来款项认真核查,2024年8月20日,经我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将4笔挂账的款项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转入累计盈余核销。二是全面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办公室做好往来款项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及时组织业务经办部门开展往来款项核对、清理和处置工作,督促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及时结报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在及时做好日常结算工作的同时,原则上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对挂账时间超过一年的往来款项,列入重点清理范围。三是2024年11月,我院已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别是针对规范日常费用核销流程的重要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水平。

具体问题:固定资产有未入账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系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少数固定资产只做了费用帐,忘记入固定资产账。我院已对未入账资产进行了及时盘点入账,标明名称、型号、价值类型、入账日期、使用人等情况,贴上固定资产管理标识卡,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同时对财务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把好账物出入关,确保账、物、卡资产信息一致,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物,确保固定资产的有序使用,提高固定资产合理化配置的水平。积极派员参加上级院的各项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4年财务人员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3次。三是2024年7月26日,我院已印发并施行最新的《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固定资产使用人及责任人。

(三)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1.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3日,我院印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制度》,责令办公室在今后记录会议时,严格按照《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制度》执行。2024年10月,我院党组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二是2024年7月-12月,我院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均严格遵照《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制度》施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决策行为,提高了议事效率。

2.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具体问题:个别人员长期未调整岗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治部对我院长期在同一岗位未轮岗人员进行排查,经查,单位会计在会计岗位职位任职已超10年。二是2024年11月29日院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干警轮岗事项,经研究决定:对第一检察部主任、会计等岗位人员进行了交流轮岗。三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每年对单位人员任职年限进行摸底,建立干警任期台账,对已达到或即将达到交流年限的人员及时轮岗。

3.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

具体问题:个别承办人制作检委会议题不仔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检委会承办部门对2024年所有上会议题和事项相关文书进行了全面清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2024年7月31日检委会组织全体委员再次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上会案件的承办人要严格依照规定制作议题报告和《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议题决定表》,上会前承办人要形成自己的意见,并组织员额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三是举一反三,检委会承办部门于2024年11月下旬对2021年以来的所有上会案件的检委会议题报告及提请检委会议题审批表开展了回头看,发现5个问题,并制作了问题清单,目前已逐一整改到位。

具体问题:某一案件的承办人和部门没有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即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院第三检察部核查该案后,承办人已经将联席会议情况予以说明(系统中已录入讨论情况,但根据当时的要求,已制作电子档讨论笔录,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制作纸质档讨论笔录)。二是要求提交检委会研究案件的承办人要严格依照规定制作议题报告和《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议题决定表》,上会前承办人要形成自己的意见,并组织员额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检委办要对上会议题进行审查,确保上会案件符合条件。三是2024年7月31日检委会组织全体委员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检委会委员发表意见时要依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四是2024年11月份对2021年以来的所有上会案件的检委会议题报告及提请检委会议题审批表开展了回头看,制作了清查台账,发现的5个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4.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

具体问题:少数干警对廉政风险认识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警的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4月-2024年7月,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先后8次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对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逐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4年下半年开展了2次警示教育,对我院近年来违纪人员的情况再次进行了通报,通报了上级院下发的反面典型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忠诚与背叛》等。三是按照《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每季度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2024年下半年,开展了第三、四季度廉政风险自查2次,各部门根据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2024年7月出台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部分谈心谈话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22日,召集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强调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组织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2024年11月29日,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视巡察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增强干警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4年11月29日出台了《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规定了谈心谈话的范围、方式、内容及要求,要求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三是对我院2021年来的谈心谈话记录进行了一次清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2.党务工作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支部“三会一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二是2024年共选派3名同志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三是通过与组织部门的沟通,1名同志党员资料中铅笔书写部分已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完成整改。四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来在我院入党人员的党员资料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未发现其他不规范行为。

3.工会经费管理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核查。经查,2023年工会会员会费是在2024年年初收缴完成后做的账;所有工会经费均用于按要求参加上级院或区工会组织的工会活动支出。二是对工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工会今后按时收缴会员会费及时入账。三是组织工会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责令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严格遵守工会经费独立原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整改落实。深刻反思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对照整改落实方案,及时梳理、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强化细化整改措施,分阶段明确整改目标,确保整改见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将整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措施,固化成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5635721。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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