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政府办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区政府办预算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
(二)围绕区政府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苏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加强全区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国家金融业调查统计政策,组织开展地方金融信息统计、综合分析,牵头组织全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课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安全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组织推进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市场秩序;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五)研究、审核区直各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把关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全区行政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t)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政府及上级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归口审核,
(十)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筹协调区政府机关大院行政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联络服务
(十二)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直各单位和乡、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政府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包含区政府办机关,二级机构北塔区金融服务中心,北塔区发展研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政府办公室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政府办预算单位本级以及北塔区金融服务中心,北塔区发展研究中心,全部为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第二部分 区政府办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政府办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535.6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73.95万元,减少27.21%,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 年收入合计76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4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6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8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8%。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58.1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卫生健康支出18.1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住房保障支出26.7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97.32万元,其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7.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44.28万元,减少36.67%,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8.4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4.99元,财政拨款支出767.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768.45万元,单位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5.91万元,减少9.96%,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1.84万元,占78.45%;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58.1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3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卫生健康支出18.1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住房保障支出26.7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97.32万元;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为相关经费的调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3.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367.08万元,决算支出44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20.6万元,决算支出15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7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4.55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支出58.1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7.29万元,决算支出6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9%。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13万元,决算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9%。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类)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37万元,决算支出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8.01万元,决算支出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27.01万元,决算支出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4.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43%。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4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3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42批次396人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6.51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严格组织绩效管理评价相关工作,经综合评价,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北塔区政府办预算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43.25万元。比2018年递减139.2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万元,用于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200人次,内容为各项政府工作研究;开支培训费0万元0;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0辆。年末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年末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北塔区政府办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