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邵阳市北塔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4、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 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的相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区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属有关部门和各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权限内的矿山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矿山安全基础监督指导工作。
14、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承担组织权限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区内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库管理;监督检查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价、认证等服务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各类服务机构。
18、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邵阳市北塔区应急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政工、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宣教股、调查评估股牌子)、安全监督管理股(加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地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加挂风险监测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规划股牌子)、自然灾害防治股(火灾防治管理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防汛抗旱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综合减灾股牌子),综合协调股。内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中心。行政编制人数6个,事业编制人数9个。实有人数:行政人员7个,事业人员12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北塔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2.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6.3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8.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安全监管员工作补助、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地震工作经费、防汛抗旱抢险、森林防火工资经费及设备、森林防火专业队工作、应急管理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9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我局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48.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