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邵北财绩〔20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塔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北塔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主要职能
医保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区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筹集、预决算、支付和管理,编制会计和统计报表。
(3)负责公立医疗机构限价目录药品结算。
(4)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的审核、结算。
(5)负责全区基本医疗(生育)保险与补充医疗(生育)保险的衔接协调。
(6)配合税务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
(7)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经办服务。
(8)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及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支付业务。
(9)负责全区健康扶贫与“一站式”结算中心的有关业务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对可疑的费用报销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对骗取城乡居民医疗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10)协助其他部门对可疑的费用报销事项进行调查、取证、对骗取城乡居民医疗资金的行为进行查处。
(11)指导乡(街道)开展城乡居民医疗宣传、筹资工作。
(12)完成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区医保局设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待遇保障股、医药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5个股室、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区医保局管理的二级机构)。
3、人员情况
区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6人,实际人数5人;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10人,实际人数11人(其中:在职9人,其他人员2人)。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完善基本医保体系。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建立了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为基础,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和医疗救助“三条保障线”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医保体系。医疗服务网络日趋完善,已基本实现“城区医院、乡(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
2.扎实开展医保扶贫。全面加大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 努力让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将贫困人口参保代缴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资助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其他困难群体全部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保政策,认真执行贫困人口“六重保障”,推进医疗保障扶贫“一站式”结算,确保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85%”。
3.积极开展医疗救助。严格按照医疗救助相关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辖区内困难人口进行救助,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社会稳定发挥了职能效应。
4.加大医保基金征缴力度。职工医保费按月足额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方面,建立完善了区、乡、村征缴责任机制,切实增强医保费征缴实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连续几年稳定在95%以上。
5.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淘汰机制。每年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规范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完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和结算办法,促进医疗服务机构自行管理和费用控制。不定期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和规范医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6.稳步推进市级统筹。根据《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局精心组织、分步实施,严格按市局要求,认真落实市级统筹有关工作。
(三)整体支出情况
1、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363.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34万元,财政拨款 258.58万元,其他收入61.55万元;决算支出363.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0万元。2020年预、决算收入、支出及年末结转和结余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收入 |
支出 |
年末结转结余 |
|||||
年初结转、结余 |
财政拨款 |
其他收入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预算 |
166.18 |
0 |
166.18 |
0 |
166.18 |
115.81 |
50.37 |
0 |
0 |
决算 |
363.47 |
43.34 |
258.58 |
61.55 |
363.47 |
211.9 |
151.57 |
0 |
0 |
差异率 |
118.72% |
100% |
55.6% |
100% |
118.72% |
82.97% |
200.91% |
0 |
0 |
2、支出决算
2020年度决算支出363.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01.92万元,其他收入支出6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部门支出决算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财政拨款一基本支出 |
财政拨款一项目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175.12 |
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3.79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1 |
0 |
资本性支出 |
0 |
0 |
合计 |
301.92 |
0 |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单位基本支出 363.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8.8 %;商品服务支出15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5%;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 0万元
(三)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厉行节约,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公函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0.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费0.05万元。
(五)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情况
2020年我单位决算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决算支出 |
占比 |
办公费 |
15.86 |
10.46% |
印刷费 |
30.18 |
19.91% |
水费 |
0.03 |
0.02% |
电费 |
0 |
0 |
邮电费 |
0.05 |
0.03% |
物业管理费 |
0 |
0 |
差旅费 |
0.45 |
0.3% |
维修(护)费 |
0 |
0 |
租赁费 |
0 |
0 |
会议费 |
0 |
0 |
培训费 |
0.33 |
0.22% |
公务招待费 |
0.29 |
0.19%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5 |
0.03% |
专用燃料费 |
0 |
0 |
劳务费 |
31.45 |
20.75% |
委托业务费 |
7.8 |
5.15% |
工会经费 |
12 |
7.92% |
福利费 |
1.9 |
1.25% |
其他交通费用 |
5.85 |
3.86% |
税金及附加 |
0 |
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5.33 |
29.91% |
资本性支出 |
0 |
0 |
合计 |
151.57 |
100% |
(六)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我单位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财务会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七)资产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健全了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须书面报告单位领导,经单位领导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复实行询价或定点采购,股室领用时需在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上签字建档。资产管理负责人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领台账。2020年我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良好。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0年,我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为16人,年末实际人数为16人(其中在职14人,其他人员2人),年初预算收入 166.18万元,年初结转及结余43.34万元、年末决算收入 363.47万元;年末决算支出363.47万元。
(二)预算执行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收入责任及预算支出额度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领导重视、衔接紧密、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额度台账,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建立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在政务公开网公布部门财政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监督。
(三)预算管理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我单位制订了《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内控制度(试行)》、《财务集中会审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合法合规、较为完整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没有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提升支出绩效
2020年,我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行政运行稳定有序。
(五)评价结论
结合我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措施和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北塔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