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或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政策与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业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4、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内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2、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3、指导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15、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北塔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北塔区卫生健康局是行政机关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卫生、计划生育、妇幼健康、疾病预防等全民健康工作。北塔区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5名,在岗职工25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我局内设科室六股,全部纳入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所属事业单位1个,单独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财务信息规划股、法规综合监督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医政医管中医药政与基层卫生管理股、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股(加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妇幼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邵阳市北塔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单位构成包括:卫生健康局机关本级、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爱卫办、人口监测和流动人口服务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所属二级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由各二级机构单独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工资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工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2.5万元,相比2023年增加18.0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其中:卫生健康支出432.63万元,占89.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万元,占6.38%;住房保障支出17.3万元,占3.5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万元,占0.3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78.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4.0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4.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计划生育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1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提倡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4万元,主要是上级检查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7.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6万元,项目支出204.0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