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一般性支出情况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一般预算支出表
14、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区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北塔区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区审计政策,制定审计业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全区审计、财政经济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直有关部门、乡(街道)党工委和政府(管委)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街道)政府(管委)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2、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机构为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综合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下设1个全额事业单位二级机构为北塔区审计局审计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北塔区审计局、北塔区审计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2021年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专项资金拨款收入。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5.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5.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98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增加事业编制1名。
(二)支出预算:包括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21年初预算支出139.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万元,项目支出17.32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8.98万元,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22.2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万元;外聘投资审计人员经费4.3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工作开展经费;审计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开展的经费。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局2021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139.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17.32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20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9.92万元,上升了11.63%,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持平,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改后邵阳市北塔区审计局无公务用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塔区审计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7、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9万元,项目支出17.32万元。
七、相关名词解释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北塔区审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