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的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它环节违法行为。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1人,实有人数53人,退休人员16人。内设股室11个及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股、商标广告股、稽查大队、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餐饮股、价格、反垄断反正当正股、药械、保化股、市场秩序监管股、注册登记、企业信用监督股。二级事业单位包括: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信息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均未单独核算,均纳入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局核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减少了年度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5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0.38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53.37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84.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8.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经费5万元,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等方面;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3.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经费(含打击传销、消费者维权、商事制度改革、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16万元,用于维护市场公平、保障消费者权益、打击不正当行为所生的各项支出;工业产品质量抽检(高质量发展指标)2万元,用于对工业化产品进行质量抽样检测所发生的支出;临聘人员工资16万元,用于支出本单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所发生的支出;食安委2.4万元,用于食品安全委员会所发生的各项支出;食品安全监管(抽检及执法装备)12万元,用于食品抽样检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市监所办公用房租赁费8万元,用于办公场所房屋租赁费用所生的支出;优化营商环境(营业执照、台账本、首套公章免费)3万元,用于优化市场环境所生的各项支出;知识产权专项工作4万元,用于维护知识产权工作所生的各项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11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度预算缩减了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减少“三公”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6.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97万元,项目支出68.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