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包括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的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加强市场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
(16)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规定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生产、使用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它环节违法行为。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3月由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和区工商分局及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合并构成,内设机构包括:10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注册登记和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4个事业单位(稽查大队、信息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及5个市场监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38.4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428.24万元,增长60.3%,造成增长比例过高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进行机构改革,由原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塔分局合并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塔分局经费预算支出在2019年7月才划入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造成今年的收支高于去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3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75万元,占92.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16万元,占0.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3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28万元,占98.93%;项目支出12.13万元,占1.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8.31万元,增长78.73%,主要是因为2019年我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由原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原区工商局合并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塔区工商局的经费收支在2019年7月才划转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以今年财政拨款收支大于上年财政拨款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1.81万元,增长105.89%,主要是因为2019年我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由原北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原区工商局合并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塔区工商局的经费收支在2019年7月才划转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以今年财政拨款支出大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2.63万元,占76.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74万元,占12.88%;卫生健康(类)支出57.05万元,占5.04%,城乡社区支出14.79万元,占1.31%,住房保障(类)46.53万元,占4.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4.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0.5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调整经费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年中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年中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调整经费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9年进行机构改革,原北塔区工商局退休人员因机构改革原因相关手续一直未办理完善,未进入区社保系统,只能由现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工资代发,造成了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5.13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单位应缴社保费用到本年度进行缴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造成的。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造成的。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6.18万元,支出决算为49.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造成的。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追加经费预算。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6.53万元,支出决算为4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18.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创文创卫专项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开餐费用计入“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造成的。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万元,占5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450人次,主要是安排相关检测机构来进行食品、农产品抽检接待支出,及开展各项工作检查、专项工作巡查加班(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创文创卫专项工作双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开餐费用)开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8.7万元,增长23.82%。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相关工作需要增加了农副产品的抽样检测及其他专项工作宣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03万元,用于召开全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人数68人,内容为2020年工作安排及部署;开支培训费1.27万元,用于开展法制、食品安全等培训,人数380人,内容为组织在职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食品、餐饮、药品经营者学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8.4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评价标准及自评程序,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理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满意度情况均达到了年初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