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 2024-04-08 22:48 来源:北塔区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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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法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市容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数字化信息股。编制人数49人,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数75人,退休人数1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北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塔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塔区城镇绿化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8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32.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环卫市场化费用纳入年初预算,本年环卫市场化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83.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2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32.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环卫市场化费用纳入年初预算,本年环卫市场化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83.86万元,相比2023年减少1,832.31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环卫市场化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70.07万元,占8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07万元,占9.79%;卫生健康支出51.46万元,占4.75%;住房保障支出56.26万元,占5.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33.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0.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城管执法支出150.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生产经费、数字城管维护经费、临聘人员工资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7.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8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06万元,项目支出150.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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