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邵北财绩〔20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执法局),为正科级单位,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
1、主要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法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机构情况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市容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数字化信息股。 所属事业单位3个,即:北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塔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塔区城镇绿化站。
3、人员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编制人数49人,实际人数79人,离退休13人,遗属补助人数4人,执法生产用车11台。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了以下重点工作:
1、规范区域管理。执法队员按照“宣传劝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集中规范治理。今年共规店360家、处理乱吊乱挂320余起、处理违规种菜110起、清理乱堆乱放290余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56份,取缔乱设摊、占道经营230起,整改流动摊贩160余起。
2、提升城市形象。一是为杜绝“小广告”城市环境的“牛皮癣”,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并加大巡查,防止“牛皮癣”死灰复燃。二是对辖区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以及其他设置不合理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今年拆除违规横幅280条、竖幅184条、布幔广告158.招牌386.镂空字120、发光字体98,总共数据1226条。三是对违规修建的道路阶坡铲除,摸底排查辖区内道路“钉子”260余个,逐个拆除,并及时清理了废料,恢复道路平整。
3、强化校园周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无脏乱,落实三包责任制、四定责任制(定人、定任务、定地段、定时间)。今年以来取缔校园周边流动摊贩410余起,责令整改并整改到位。
4、提升环卫基础设施。对全区21座公厕,20座垃圾站进行提质改造,并将辖区环卫基础设施破损缺失等问题,进行全面修复和更换,共更换垃圾桶800余个、钩臂斗30个、果皮箱250个、垃圾板车30台,对域区5座老旧垃圾站设备进行了更换,大大的提高了垃圾运输量,确保国卫复审期间环卫基础设施良好运转正常。
5、有效推进垃圾分类。一是干湿垃圾分类。在田江办事处设置垃圾分类试点,10月在高撑垃圾站原址上,改扩建一座湿垃圾收集站,布设垃圾分类回收亭,粘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通过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让居民更全面、深入地掌握垃圾分类减量的意义及分类方法等常识。二是餐厨生活垃圾分类。通过与恒朗生物科技公司合作,与业主签订《餐后垃圾收集承诺书》,建立餐厨垃圾收集台账,并配合恒朗生物科技公司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实施严管重罚,加强了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而杜绝餐厨垃圾乱倒现象。
(三)整体支出情况
1、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3713.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15.10万元,财政拨款2995.30万元,其他收入303.41万元;决算支出3713.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0万元。
2、支出决算
2020年度决算支出37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部门支出决算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919.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76.2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58万元,资本性支出11.92万元。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3713.81万元,其中包括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263.2万元。项目经费包括:城管支出经费45.20万元,房屋租金经费12万元,环卫生产经费30万元,临聘人员工资经费160万元,数字城管维护经费8万元,油烟检测费及整治经费8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9.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75%;商品服务支出277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5%;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8%;资本性支出11.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2%。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
(三)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厉行节约,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公函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44.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同比2019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96万元,其中执法生产用车购置费1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6万元(同比2019年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购置了一台执法生产用车,二是执法生产用车数量增加造成保险及油料等费用增加,三是部分车辆老化造成油耗及修理费增加。
(五)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情况
2020年我局决算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77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56万元、印刷费26.59万元、咨询费7.75万元、手续费0.005万元、水费2.07万元、电费4.05万元、邮电费5.26、物业管理费1.63万元、差旅费0.50万元、维修维护费62.19万元、租赁费17.49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专用材料费6.02万元、劳务费2375.11万元、委托业务费0.70万元、工会经费45.62万元、福利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6万元、其他交通费34.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4万元。
2020年资本性资出11.93万元。
(六)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我局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财务会审制度和报销程序,加强了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监督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
(七)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了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须书面报告局领导,经局领导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复实行询价或定点采购,股室领用时需在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上签字建档。资产管理负责人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领台账。2020年我局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良好。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0年,我局在职人员编制数为49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79人。年初预算收入1019.27万元,年末决算收入3713.81万元;年末决算支出3713.81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二)预算执行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收入责任及预算支出额度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领导重视、衔接紧密、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额度台账,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建立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及时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在区财政局的督导下,严格按项目资金方案执行,及时办理报账、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到不集中使用、不滥用资金,最大限度提高项目资金利用效率。
(三)预算管理
我局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没有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提升支出绩效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行政运行稳定有序。
(五)评价结论
结合我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等级“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措施和建议
1 .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附件:北塔区城管执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邵阳市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