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北塔区城管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区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3、一般预算支出表
14、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区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2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者设施;
(2)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法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乱停乱放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含城市燃气、城市用水、城市路灯、渣土、大型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违反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机构设置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6个,即: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装备股、市容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数字化信息股。 所属事业单位3个,即:北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塔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塔区城镇绿化站。全部纳入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北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塔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北塔区城镇绿化站
三、预算收支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
1.总收支情况:2021年北塔区城管执法局预算总收入107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021年北塔区城管执法局预算总支出107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5.22万元,占总支出的71.46%;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3万元,占总支出10.2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8万元,占总支出的0.24%;项目支出193.2万元,占总支出的18.04%。
2.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0.8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了51.5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增加。
3.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63万元,项目支出193.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1.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70.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77.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93.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城管支出经费25.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等城管支出;房屋租金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地的租赁费用;环卫生产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和维护;临聘人员工资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等费用;数字城管维护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系统运行服务及维护等费用;油烟检测及整治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油烟检测、整治等费用。
五、部门经济科目总支出情况说明
区城管执法局2021年部门经济科目支出877.6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资本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9.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80万元,下降3.34%。主要是办公费及公务接待费缩减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总额为30.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贯彻中央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5.政府性基金预算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70.83万元,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5个,资金185.2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北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