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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邵阳市北塔区爱美天姿国色店(个体工商户)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时间: 2026-01-15 15:12 来源:北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被处罚对象 邵阳市北塔区爱美天姿国色店(个体工商户)
社会信用代码 92430511MABREDHG2Q
案件名称 邵阳市北塔区爱美天姿国色店(个体工商户)违反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处罚决定书文号 邵北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6年1月 14日
处罚结果 被处罚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之规定,故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处罚事由 用人单位违反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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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北塔区委、北塔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塔区政府办(区数据局)
区政府办电话:0739-5081798 邮箱:btqxzspj@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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