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北政人〔2023〕1号
区人民政府决定:
吕婕同志任北塔区茶元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墨同志任北塔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红洋同志任北塔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罗中华同志任北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廖勇同志任北塔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陈三强同志任北塔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北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职务;
李小军同志任北塔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诺同志任北塔区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北塔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唐源同志任北塔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思思同志任北塔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剑海同志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柳仪同志北塔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永沛同志北塔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蒋静同志北塔区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免去郑芳艳同志北塔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北塔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