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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北政办发〔202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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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BTDR-2022-01003
北政办发〔2022〕3号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生态产业示范园管委会,区属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我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08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8年省政府令第289号)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对近五年以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区人民政府决定,宣布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确认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镇(街道、园)、区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有效期未满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废止或宣布失效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有效期已满的规范性文件,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动失效,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起草单位要加强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沿用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及时重新公布。未实行“三统一”和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与上位依据不抵触且确需继续执行的,要依照规定办理“三统一”或者重新公布手续。
附件:1.北塔区宣布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北塔区宣布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登记号 |
1 |
森林禁火令 |
北政发〔2020〕6号 |
BTDR-2020-00004 |
2 |
关于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 |
北政发〔2021〕1号 |
BTDR-2021-00001 |
3 |
北塔区人民政府通告(江北循环交通) |
北政发〔2021〕3号 |
BTDR-2021-00005 |
附件2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登记号 |
1 |
北政办发〔2020〕1号 |
BTDR-2020-01001 |
|
2 |
北塔区乡街道保留船舶登记移交管理暂行办法 |
北政发〔2020〕4号 |
BTDR-2020-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