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槐树社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建设,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特制定居民公约:
一、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二、执行居民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服从居民委员会的管理。
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集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四、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五、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生活习气。勤俭持家,家庭和睦。
六、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活动,配合、参与社区中各项管理工作。
七、提倡诚信原则、公正原则、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八、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爱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关心弱势群体,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九、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措施,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十、维护公共设施,绿化环境,不乱丢垃圾、高空地物、不随意停放车辆、不乱设摊、不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一、发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向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检举掲发涉黑涉恶势力,促进社区和谐。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
十二、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
十三、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严禁乱埋、乱葬,逐步提倡一日葬。
十四、居民将房屋出租、出借时,应告知居委会并按规定办理私房出租的相关手续,同时要求使用人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公约。
十五、自觉维护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提倡节能减排,共创一个和谐平安的幸福社区。
十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十七、本居民公约自2023年2月27日居民会议通过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