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北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的人员,如果其所在单位机构撤销、合并以及不再作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其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的规定,因机构改革,区自然资源局李光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徐科,区商务局张敏,区住建局徐昭军,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苏日君,区交通局刘晚丰、区信访局李梅杰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公告。
邵阳市北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