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属相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28日,我区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118个,资金6413.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82个,5212.5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36个,1201.4万元;如有异议,敬请告之。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39-5623383(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北塔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分类汇总表
2.北塔区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中共北塔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盖章)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