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良好的社区风尚,建设和谐文明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爱国主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社区荣誉和利益,支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决议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区各项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第二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尊老爱幼传统美德。讲文明,懂礼貌,不讲脏话、粗话,争创“精神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
第三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第四条、弘扬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第五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提倡文明治丧禁止丧事活动影响他人,文明祭祖,推行火葬。除婚事、丧事可以适度操办外,原则上不得以子女升学、乔迁履新、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属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主动服从、服务城市规划建设,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乱修、乱建、随意改建房屋,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倡导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共同建设环境优美社区和小区(院落)。主动参加本社区和小区(院落)的环境卫生打扫。生活垃圾倒入指定位置,房前屋后、楼梯过道不堆放杂物,自行车、机动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敞养宠物,家禽圈养。不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自觉缴纳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八条、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载,不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不非法营运机动车,确保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
第九条、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森林防火,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措施,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制毒、不吸毒、不贩毒,自觉抵制毒品危害,主动检举揭发涉毒犯罪行为。
第十一条、本社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樟木社区第十届第四次居民会议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