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本社区民主管理和社会秩序,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乡居振兴战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居情,特制定如下居民公约:
1、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具体负责“红白喜事”的监管、登记和报告工作。居民家有红白喜事(红喜事仅限高龄老人),居委会赠送慰问金500-1000元。党员、组长、居民代表要充分发挥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督促居民按规定操办“红白喜事”,主动收集社区内“红白喜事”相关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2、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决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厉行节约,节俭理事,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3、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婚嫁可以办酒,但不能大操大办。办酒前,必须先交纳10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操办后自行清扫,待检查合格后予以退还。
4、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操办总支出不超过5万元。禁止搭棚唱戏和请乐队,从去世到发葬不宜超过3天。办事前,必须先交纳10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操办后自行清扫并将垃圾放置本院落垃圾清运点,待检查合格后予以退还。
5、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居、支两委干部,党员、组长、居民代表要带头为革除燃放烟花爆竹陋习做好表率。居、支两委干部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居民公约收取环境卫生管理费1500元,是党员的收取1000元(同时,一年内两次违反此规定的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直接评为不合格),是组长的收取700元,是居民代表的收取500元,是普通居民的收取300元,所收取的环境卫生管理费作为居集体经济收入。
6、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垃圾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7、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协会,具体负责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各户卫生督查、评比等工作。各家各户应及时清理好本户范围内的一切垃圾杂物(柴火,稻草,毛草等杂物一律整齐摆放),生活垃圾和有色垃圾要归置垃圾桶;室内家具放置整齐,清理干净,若检查出有不清洁部位,住户应立行立改。对不听劝阻者,直接评为不清洁户。
8、对鸡鸭实行圈养,每天清扫一次;对鸡鸭放养者,经居干部及环境卫生监督协会成员上门劝阻三次,还未圈养者,鸡鸭就地打死;鸡、鸭、羊、狗等禽畜损坏他人东西,双倍赔偿。
9、修建房屋必须交纳环境卫生保证金3000元,处理好工地及公路上的建筑材料及垃圾,以保公路畅通。如建筑垃圾处理不到位,保证金用于居上请人清理的工资。
10、居、支两委干部及环境卫生监督协会成员每月按时检查考核,每季度评比一次,年底按月按季度评出最清洁户和最不清洁户,对最清洁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最不清洁户通过上墙公开,居民微信群公布,居居响广播通报,在全居曝光。
11、居民应共同爱护公益设施,禁止在道路两旁乱建乱占,严禁损毁。凡违反者,责令恢复到原状并罚款1000元。
12、严禁野外用火,如不听者罚款5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1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积极支持和鼓励居民群众重视子弟教育,凡高考考上“985或211”大学的居里给予3000元奖励,考上“双一流”大学的居里给予2000元奖励,考上其他一、二本的大学居里给予1000元奖励。
14、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协会,提倡人人讲道德,讲文明,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做到站在他人角度思考问题。居内矛盾纠纷,先反映给调解协会,由调解协会成员调查取证后,通知双方到居部调解。如合理调解不听者,不得私自向上一级反映,应由调解协会向上一级反映,待后处理。
15、严禁黄赌毒、盗窃、敲诈、故意伤害、打架斗殴。
16、凡违反居民公约的,不按居民公约中所列的处罚措施执行的,社区内所有的其它优惠政策,如子弟考上高校的奖励、社区集体发展产生的利益等均不得享受。并在小组公示栏、居民微信群、居居响,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暂停办理需社区出面的一切事项。待处罚和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享受与其他居民同等待遇。
本居民公约由社区两委起草。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并经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后实施。本居民公约由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