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本社区民主管理和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情,特制定如下居民公约:
1、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协会,提倡人人讲道德,讲文明,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居内矛盾纠纷,先反映给调解协会,由调解协会成员调查取证后,通知双方到居部调解。如合理调解不听者,不得私自向上一级反映,应由调解协会向上一级反映。
2、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具体负责“红白喜事”的监管、登记和报告工作。党员、组长、居民代表要充分发挥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操办总支出不超过5万元。禁止搭棚唱戏和请乐队,从去世到发葬不宜超过3天。
4、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居、支两委干部,党员、组长、居民代表要带头为革除燃放烟花爆竹陋习做好表率。
5、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6、各家各户应及时清理好本户范围内的一切垃圾杂物(柴火,稻草,毛草等杂物一律整齐摆放),生活垃圾和有色垃圾要归置垃圾桶,居、支两委干部及环境卫生监督协会成员每月按时检查考核,每季度评比一次,年底按月按季度评出最清洁户和最不清洁户,对最清洁户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最不清洁户通过上墙公开,居民微信群公布,居居响广播通报,在全社区曝光。
7、对鸡鸭实行圈养,定时清扫一次;对鸡鸭放养者,经居干部及环境卫生监督协会成员上门劝阻三次,还未圈养者,将采取强制措施;鸡、鸭、羊、狗等禽畜损坏他人东西,双倍赔偿。
8、居民应共同爱护公益设施,禁止在道路两旁乱建乱占,严禁非法搭建。
9、严禁野外用火,造成严重后果者,交由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10、要弘扬美德,尊老爱幼,居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11、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
12、严禁黄赌毒、盗窃、敲诈、故意伤害、打架斗殴。
13、安全出行、尊章礼让。安全文明出行首先要做到不饮酒,多睡眠,行车上路注意安全;守法规,遵法纪。非机动车出行必须佩戴安全帽,行车路上,文明礼让!行人请走斑马线。
14、做好防溺水安全宣传和督导工作,严禁未成年人独自下水。
15、凡违反居规民约的,在小组公示栏、居民微信群、居居响,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暂停办理需社区出面的一切事项。待处罚和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享受与其他居民同等待遇。
本居民公约由社区两委起草。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并经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民会议决定后实施。本居民公约由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