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有关要求,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4]149号)文件要求,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编制了《北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根据报告起草《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二、重要意义
(一)科学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依法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理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认真落实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管理要求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分类分区精准管控重要举措,是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有效手段。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四、主要内容
禁止开垦陡坡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北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经过复核调整,划定北塔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共计5个,位于茶元头街道枫林村、沐三村,范围划定成果总面积为33.76公顷,占北塔区总国土面积的0.4%。
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