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采购预算
25、购买服务
26、单位新增资产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史工作的政策研究、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和宣传普及教育。
3、研究中国共产党北塔历史、北塔地方志,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北塔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发挥党史、地方志的资政育人作用,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服务。
4、编辑研究北塔党史和文献资料,组织编写出版北塔党史基本著作,编纂出版编年史、专门史、党史大事记、党史资料专题、党史人物传等党史资料书籍,深入党史资料研究,系统地总结历史经验,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改进党的作风服务,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
5、组织编纂全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北塔年鉴》《北塔大事记》和地情书刊,组织整理旧志。
6、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北塔党史、地方志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承担区级党史资料及党史领导的革命史、建设史、改革史、发展史资料的征集、鉴别,做好“存史”工作。
7、完成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编纂室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开展党史、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党史、地方志学术研讨活动,开展与市党史、地方志部门的协作交流。为上级党史部门、党史研究部门和区本级党史工作部门在编写中共党史和北塔地方党史时提供史料。
9、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开展。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北塔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1人。内设股室4个,分别为:文秘股、党史编研股、方志编纂股、宣传教育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北塔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3.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3.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32万元,其中: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北塔年鉴编撰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持续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压减空间已十分有限。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