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25、单位新增资产汇总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控告,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纪(工)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编制人数43人,实际人数39人,在职人数36人,离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431.28平方。北塔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三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 1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人员。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1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1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37万元,占比93.57%,项目支出33万元,占比6.4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80.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8.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4万元,津贴补贴78.59万元,奖金70.67万元,绩效工资6.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3万元,住房公积金34.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8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75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8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租赁费2.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9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办案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审计费、专案司法鉴定费、办案对象体检费、专案组电脑耗材费用、办案出差费、专案组办公开支、开餐费、住房费等开支等方面;党风廉政建设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清廉建设费、清廉文化宣传上稿费、征订党风廉政费用、会议费等方面;纪委监委经费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征订中国纪检监察报费用、举报平台建设维护费、档案管理费用等方面;监督执纪经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餐费、物资采购等开支等方面;作风建设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清风栏目合作宣传费、工作人员加班盒饭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61万元,下降25.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信息中心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
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纪委全会会议,人数 286 人,用于会议水费,打印费,资料费;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纪委全会培训,人数50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1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37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