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北塔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邵北财绩〔2021〕3号)文件精神,我委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促发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是区委工作部门,为副处级,由区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1、主要职能
a.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b.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控告,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c.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d.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f.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g.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h.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纪(工)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i.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北塔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三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1个。
(三)人员情况
区纪委编制人数43人,实际人数37人,离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2台,实际2台,房屋面积431.28平方米。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委扎实推进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治监督,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抓稳抓牢政治建设主线;二是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铁纪护航区乡两级集中换届。
(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靶向开展专项整治。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弘扬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新风正气。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约法三章”贯彻执行情况的日常督查力度。
(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手”监督的十条措施,严格执行建立“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加强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把党组织“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在巡察报告中单列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五)坚持惩防并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六)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和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三个聚焦“,紧扣党组织旅行党的领导职能职责加强政治监督。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把深化改革作为引领。对标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改革部署要求,着力形成更加科学完备有效的监督体系。
三、整体支出情况
(一)整体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决算收入644.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6.67万元,财政拨款577.57万元,无其他收入;决算支出644.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累计0万元。2020年预、决算收入、支出及年末结转和结余明细如下:
2020年预算收入合计471.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66.67万元,财政拨款404.57万元;2020年决算收入644.2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66.67万元,财政拨款577.57万元。2020年预算决算收入差异率为36.71%,年初结转、结余差异率为0,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差异率为42.76%。2020年预算支出合计404.57万元;决算支出合计644.24万元;2020年预算决算支出差异率为59.24%
(二)、支出决算
2020年度决算支出64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2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部门支出决算明细如下: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50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万元。
合计644.24万元。
四、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委基本支出644.24万元(其中包括年初项目支出预算25.2万,分别是监督执纪经费3.6万,作风建设经费4万,办案经费7.2万,纪委监委经费6.4万,党风廉政建设经费4万),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正常办公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商品服务支出131.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1%;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9%;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我委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0元,无资金支付情况。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厉行节约,招待费实行先申报后招待,接待经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发票)、公务卡结算单、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公函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020年我委“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5.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费5.60万元。
(五)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情况
2020年我委决算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1.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办公费35.22万元,占比26.75%;印刷费29.19万元,占比22.16%;咨询费0.05万元,占比0.04%;电费0.43万元,占比0.3%;邮电费0.07万元,占比0.06%;差旅费1.47万元,占比1.1%;会议费0.17万元,占比0.1%;公务接待费0.1万元,占比0.09%;劳务费7.37万元,占比5.6%;工会经费21万元,占比15.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占比4.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3万元,占比23.7%;合计131.70万元,占比100%。
(六)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依据上级批复的建设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和监理制度等。二是加强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门的技术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联合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财务凭完整的审批验收程序办理付款;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按验收标准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财务凭完整的审批验收程序办理付款。
(七)资产管理情况
我委建立健全了完整有效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实行账物分离,确定专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管账,相关股室负责管物。固定资产的购置须书面报告委领导,经委领导审批后,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办公室凭政府采购批复实行询价或定点采购,股室领用时需在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上签字建档。资产管理负责人建立实物资产的购、存、领台账。2020年我委资产管理和使用状况良好。
五、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
2020年,我委在职人员编制数为43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37人,财政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6.05%。年初预算收入404.57万元,年末决算收入644.24万元;年末决算支出644.24万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0元。
(二)预算执行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收入责任及预算支出额度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形成领导重视、衔接紧密、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额度台账,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二是建立预算执行信息化管理制度。在相关的信息网及政务公开网公布部门财政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及时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监督。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财政性专项资金,在区财政局的督导下,严格按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报账、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做到不集中使用、不滥用资金,最大限度提高专项资金利用效率。
(三)预算管理
坚持经费预算科学化、精细化,执行控制规范化、责任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同步化。
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没有截留、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四)提升支出绩效
2020年,我委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提高行政能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财务管理规范,单位行政运行稳定有序。
(五)评价结论
结合我委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良好”。
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兑付滞后。
(二)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事中控制制度不够完善。
七、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
提前做好资金使用方案,按时间节点落实好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年内支付到位。资金的使用要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合理使用,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
(二)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加强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开展好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北塔区纪委监察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