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及《北塔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邵北财绩〔2020〕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委积极参与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现将具体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本单位行政编制40个,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人,合计在职人数为35人。
2、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挂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三纪检监察室。
3、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控告,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区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区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乡街道纪(工)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年度预算收支余情况、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9年区财政局年初批复我委部门预算总收入25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6.79万元,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8万元。预算总支出25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9万元,项目支出33.2万元。我委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足额保证基本运行。全年我委人员经费165.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6.01万元。二是规范整合专项资金。全年我委项目经费支出33.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2019年区财政局年初批复我委部门预算总收入254.79万元,本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5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4.35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254.79万元,本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6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6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支出1.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0.69万元,资本性支出5.01万元。上年结余73.3万元,本年结余66.66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例行节约,三公经费逐年下降,2019年的三公经费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本年度未发生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2.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支出6.6万(2019年度增加一台公务用车)。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度略有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我委的项目支出总额为0万元。
三、部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委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项目建设工作由纪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项目招投标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财政资金管理遵循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高效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资产管理: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管理及资产台账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联合各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实物管理及使用情况监督;
3.信息化建设方面:通过“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管理资产卡片,及时地记录资产的增加、减少、使用等情况。真实地反映和监督资产的增减变动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资产账簿体系。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委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在年底还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顺利完成,制度理顺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评价
2019我委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不断强化管理,严格执行了预决算公开。本年我委充分节约使用经费,基本支出较好的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人员经费严格按标准支出,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所降低。
(二)行政效能评价
为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2019年我委在强化日常工作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
1、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
2、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预算管理。一是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宣传、专家咨询活动,严格办公用房管理等,控制办公经费开支;二是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的审核把关,对各科室实行经费支出限额管理,严控经费支出,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履职效益
1、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两个维护”贯穿始终。立足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稳中求进,注意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提出新举措,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做到令行禁止。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以严肃的政治态度、严明的纪律要求、严格的举措办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组织开展了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新建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公务员违规经营彩票投注站等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效果。
3、用好问责“利器”,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始终把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摆在突出的位置,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通过到部门、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开设政风行风热线,媒体曝光查处问题等方式,持续保持整治作风高压态势。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2、我委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或部分经费计划比较紧张,往往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完善绩效监控机制
完善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更加贴合全区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并向上级多争取资金,保证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单位预算
按照新《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剂。
(三)完善内部控制支出
加快推动全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加强财务知识培训
聚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技能、财经纪律意识等方面,加强新《预算法》《新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能力。
中共邵阳市北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