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邵阳市北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于2018年12月26日由邵阳市北塔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实施。根据《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湘环发〔2013〕20号),该预案已发布实施5年多,因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启动条件、大气污染源清单等内容发生变化,因此需对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 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邵阳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含总则、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应急保障、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附则、附件十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提出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应急体系与职责。提出北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明确负责人、组织架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开展在区生环委办,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并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第三部分,应急准备。主要包括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3个方面,明确了减排比例要求。
第四部分,监测与预警。分为监测与预报、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调级、预警解除等五个部分。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主要提出了不同应急响应级别下的响应措施。
第六部分,监督检查。明确了监督检查的方式和公众参与的监督形式。
第七部分,评估总结。明确了应急响应评估总结的主要内容。
第八部分,应急保障。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监测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第九部分,责任与奖惩。提出了应急处置、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中的责任和奖惩措施。
第十部分,预案管理。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四个方面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部分,附则。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需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
第十二部分,附件。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图、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区应急体系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职责分工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发布审批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解除(调级)审批表。
三、修订内容
本次预案与2018年版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已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1。
表1 本次预案与2018年版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变化情况
2018年版 |
本次修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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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
区人民政府设立北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协管环保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环保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农林水局等单位负责人、各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区应急指挥部成员。 |
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 |
区人民政府设立北塔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长,协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和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委网信办、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科工信、电力)、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区应急体系成员。 |
成员发生变化 |
区指挥部办公室 |
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局长担任 |
具体工作开展 |
具体工作开展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无变化 |
本次修订后预案与2018年版预案相关成员职责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见下表2。
表2 本版预案与2018年版预案应急体系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
2018年版 |
本次修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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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成员 |
职责 |
应急体系成员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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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 |
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和宣传媒体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宣传工作。 |
区政府办 |
指导协调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社会氛围;指导协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和科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配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会动员,普及科学常识。 |
优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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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网信办 |
负责指导重污染天气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处置和引导评论等工作,依法处置网上舆情信息。 |
新增 |
区环保分局 |
负责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接市级部门获取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与评估资料,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制订并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限产、限排、停产方案;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 |
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 |
承担区生环委办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统筹协调;监督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牵头制(修)订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牵头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估,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参加空气质量预警会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向区指挥报送预警建议,并根据区指挥的指令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制定并定期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保障类项目的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项目进行审核;指导督促各重点排污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管控措施,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收集分析各部门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
优化调整 |
区发改局 |
负责制订完善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调控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协调落实应急状态下的能源调配及保障工作。 |
区发改局(科工信、电力) |
负责制订完善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合理调控能源结构,优化产业布局,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协调落实应急状态下的能源调配及保障工作。 |
无变化 |
区经信局 |
负责会同区环保分局制订重污染天气期间限产、停产工业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指导督促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限产、停产工作,会同区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限产、停产执行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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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已并入区发改局 |
区安监局 |
负责协助指挥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区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履行综合协调职责。 |
区应急管理局 |
负责协助指挥长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区领导有关批示、指示,履行综合协调职责。 |
无变化 |
区教科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组织开展公众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科普及教育。 |
区教育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指导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少或停止户外教学活动、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应急措施,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职业中专、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 |
优化调整 |
区公安分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
区公安分局 (交警大队)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制(修)订机动车限行等管控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配合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组织开展机动车大气污染的监督检查;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 |
优化调整 |
区城管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做好重污染天气城市道路扬尘、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修)订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城区禁熏腊肉、垃圾禁烧、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管控措施并落实相关工作;联合区交警大队开展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 |
优化调整 |
区财政局 |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经费安排;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年度财政预算。 |
区财政局 |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建设经费安排;编制安排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年度财政预算。 |
无变化 |
区住建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做好以建设施工扬尘控制为重点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
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和施工机械、车辆环境污染防治,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管控措施。 负责重污染天气公路、船舶运输保畅通工作;督促落实公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方案;指导督促辖区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措施,引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 |
优化调整 |
区交通运输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做好公共交通出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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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和区交通运输局已合并 |
区农林水局 |
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负责指导民众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牵头组织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村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对各地禁止农作物秸杆露天焚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应急方案。 |
优化调整 |
区卫计局 |
负责制订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及医疗保障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研究指导重污染天气的疾病预防与应急诊疗,宣传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措施。 |
区卫生健康局 |
负责制订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及医疗保障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研究指导重污染天气的疾病预防与应急诊疗,宣传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措施。 |
无变化 |
区文体局 |
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护科普,以及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督导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及相关信息。 |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负责使用和指导应急广播系统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及相关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
优化调整 |
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负责编制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负责编制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做好本辖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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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融媒体中心 |
负责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及相关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发布大气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组织指导辖区内旅游景区等旅游场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息,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缩短户外旅游活动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和有序疏导等应对措施。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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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等行为;负责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进行监管,并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节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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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和自然资源局 |
负责流通领域汽油、柴油进货渠道和销售台账的监管;负责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负责组织指导矿山生态修复、耕地开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山露天开采的扬尘治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新增 |
本次预案修订与2018年版预案相比,应急启动条件发生变化,应急体系成员单位区文体局改为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发改局改为区发改局(科工信、电力),区环保分局改为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区安监局改为区应急管理局,区教科局改为区教育局,区城管局改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改为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农林水局改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计局改为区卫生健康局,区文体局改为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增了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和自然资源局4家应急体系成员单位。
在2018年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要求,指导、规范北塔区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北塔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控制、减少、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